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新三板大变革|三大新政新在哪?上万家挂牌公司谁将率先受益(4)

2017-12-25 09:15:56      参与评论()人

标准二聚焦在公司成长性。原来的规定为“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50%”; 为防止收入规模过小,业绩波动较大的公司进入创新层,提升创新层公司质量,将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值由不低于40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6000万元,同时保留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变。 

标准三聚焦在市场认可度。原来的规定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为与交易制度 改革后的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相衔接,将“做市市值”修改为“做市市值或者竞价市值”。同时,考虑标准三没有盈利和收入要求,公司经营风险较大,对公司的净资产应有更高的标准,将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调整为股本不少于5000万元。 

2,创新层公司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在上述基础上,创新层公司还需满足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且公司治理健全,配备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的董秘。此外,还需确保最近12个月公司、大股东或实控人、董监高未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3次以上等情形。

此外,在每年分层调整时,因违法违规或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导致不符合上述维持条件的创新层公司,将被调整至基础层。 

“新的《分层管理办法》旨在优化分层,降低分层标准,让更多的企业进入创新层,同时确保整体创业层稳定,不再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之前在2017年4月份,创新层退出了四百多家公司,又重新进入了七百多家公司,几乎是大换血,所以不能再出现此类情况了。”

张驰认为,利润指标大幅减小,收入增长指标提高了,有降有升,让更多有盈利的企业能够分入创新层,让创新层企业更稳定,创新层公司家数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这也是对之前不合理的分层制度进行了合理化。

联讯证券则进一步预计,2018年将不会出现批量创新层被调出这种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创新层的稳定也为将来可能推进的再分层提供了实施的基础条件。

三,关于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一以贯之,创新层增加披露季报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下称《信息披露细则》),新三板将探索创新层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披制度,同时对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披露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