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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寻求突破,“一支独大”亟须改变(2)

2017-11-21 09:20:1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金维刚说,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失衡、“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遇到困境、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筹资难度增大、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突出等挑战。

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3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7%,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初期的上世纪90年代,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5∶1,五个参保人养一个退休人员。随着老龄化的加剧,现在的抚养比已经降到了2.8∶1,即2.8个人养1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被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列为实现“老有所养”的两个“硬骨头”之一,老龄化加速导致抚养比的持续下降,将对养老保险的基金支付压力、可持续发展都带来严峻的挑战。

作为第一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虽“一支独大”但也“独木难支”。郑功成表示,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当今世界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最大共识,也是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中国提出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对单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巨大改进。

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负担过重,是我国第二、三支柱难以发展起来的根本原因。高费率严重挤压了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4万亿元,作为养老金战略储备基金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约2万亿元,企业年金的规模约1.1万亿元,纯粹的商业养老金约0.5万亿元,这四项相加约为8万亿元,而中国2016年的GDP总量是74万多亿元,中国的养老金积累总量其实已经超过了GDP的10%。

郑功成说,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不是总量而是结构不当,因为在这些基金中,支撑第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二项基金要占其中的80%左右,这显然过大,而第二、三层次的养老保险基金则明显不足。

郑功成表示,在一个整体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下,关键是要理性地界定不同层次的结构功能,中国需要尽快促使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成熟、定型,核心是要统一制度、强化共济功能、促进制度公平,同时明确第一层次立足于保基本,进一步降低替代率,为第二、三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留出空间,并确定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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