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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US审查:中资企业赴美投资 首先得过这一关(3)

2017-07-13 09:21:1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自下而上,一票否决

对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CFIUS依然是一个“神秘”的机构,作为一个美国财政部、国防部等多个部门的机构间组织,其保密性要求高,既没有司法复审程序,也不会对审查项目及审查过程进行充分披露。

CFIUS的审查范围是什么?“国土安全”概念的包括什么?谁来决定审查是否通过?没有通过如何补救?等等一系列问题,让有赴美收购计划的中国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感到十分困惑。

作为一个机构间组织,CFIUS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由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国务卿、商务部长、能源部长、司法部长、美国贸易代表、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管等共同组成。同时,白宫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白宫经济顾问文员会、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等可以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审查。另外,国家情报主任和劳工部长是“无表决权的当然委员”。

据Shawn介绍,CFIUS有时也会针对个别案例的具体情况,邀请某些非成员部门参与进来,比如一个并购案是农业相关的项目,那么CFIUS也有可能会专门邀请农业部的首长加入到委员会当中。

对企业而言,需要了解CFIUS的管辖范围,以及审查关注的问题。传统意义上,CFIUS可以管辖的交易包括,任何对所有权益的收购或转换,通过外国公民、外国政府或外国实体进行的或与之合作的交易,可能会导致外资控制的交易,以及任何从事美国商业的实体所进行的交易。

“有一点值得注意,CFIUS的审查跟交易规模没有关系,很小规模的它也会审查,规模大到几千亿的它也会审查,这和反托拉斯法案的原则是不太一样的。”Shawn称。

CFIUS必须考量的国家安全问题包括,预计国防要求需要在美国国内生产、国内产业能力需要满足国防要求、外国公司对美国产业和商业活动的控制是否影响美国产业满足美国国防要求的能力,是否与恐怖主义有关、构成区域军事威胁,是否影响美国国家安全领域中美国国际技术领导地位的,是否因收购美国关键技术或基础设施、能源而产生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可能性。

属于上述管辖范围、但不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项目,理论上来讲是“安全”的。但问题在于,美国对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且一直在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