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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评级规则修订:释放一大波券业监管和创新信号(3)

2017-06-05 09:29:4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具体来看,为体现大中小公司及集团化公司在风控合规覆盖难度和能力上的差异,对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公司,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时,为引导证券公司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对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0%、30%、20%,且营业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的公司,分别加4分、3分、2 分。

此外,为引导证券公司培育和形成以投研为基础的专业服务能力,体现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差异,修订后的分类监管规则对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达到40%、30%、20%,且经纪业务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的公司,分别加2分、1分、0.5分。

近一两年来,机构业务早已是券业的必争之地。针对上述规则调整,沪上某大型券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称,对于“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的具体口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但监管层对于当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的支持态度比较明确。

“经纪业务中佣金带来的利润越来越薄,通道的价值越来越低;现在行业佣金水平已经是万三,零佣金也不是没有可能。从现在看,机构业务是未来几年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增加,包括保险资金等在内的资管规模还在不断扩大;另外机构业务的议价能力较强,通过投研、PB业务等综合服务能提供更多的附加值,对佣金和经纪业务都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该人士强调。

变化三:合规和风控评价力度升级

在此次修订说明中,证监会就强调,不改变现行的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的评价体系和有效做法,集中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完善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而就具体的修订内容来看,对于券商合规和风险管理的监管和评价力度进一步收紧。

在合规状况评价中,此次修订对相关指标进行了完善。包括增加常规监管措施扣分档次,对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4 措施每次扣0.5分,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措施每次扣1分,其他措施扣分标准未作调整。此外,增加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项,比照纪律处分(0.5 分)减半扣分,每次扣0.25分。同时,增加公司被立案调查或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扣分处理措施,针对公司存在问题按照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等6类评价指标对应的具体评价标准扣分,每项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