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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封套利、堵偏门 这些资管业务受到“一万点伤害”(2)

2017-06-01 09:21:1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现在增加了两个维度的限制,一个方面锁定期变成了两年,因为你锁定满12月以后再过12月只能减50%,必须第三年才能全减完,就锁定期数增加了一年;第二个就是百分之一的限制。”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则表示。

“目前来看,如果大股东不保底的话,大家的观望情绪比较重。安全边际已经难以覆盖持有期限,本来可以去二级市场买,为什么要通过定增拿呢?”钱童也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现在定增产品一般期限都是18个月,限售期延长了之后可能涉及到很多产品需要改合同的问题,并且对投资者而言,则是面临着解禁期的延长。

“新规打击非常大。很多之前本来到账的资金有意向要参与下一轮的定增,现在的规定下一刀切没有新老划断,资金也回不来了。感觉2年的期限是太长了。”钱童坦言。还有一个问题是,现在很多定增都是“拼单”来做,就是很多小账户进行报价。但是按照新规,解禁第一年只能卖出50%,那么,这个50%由谁来卖出就是个问题。

“各家会出台有标准,先按同一参与主体计算。以前的话可能是谁早谁先出,新规后这样可能就不太公平。那些后面拼盘进来的,大家统一执行一个规定。政策刚粗来,各家可能会有细则来应对。”钱童也认为。

“如果集中大规模违约的情况真的出现的话,可能证监会会出台新的政策,因为证监会不希望通过规定产生新的市场风险,不会出现大规模违约对市场造成影响。”该券商投行部老总也认为,新规核心还是堵漏洞,其核心不希望造成市场大面积的违约或流动性的影响,后续应该会有相关的细则。

“减持新规下,定增的规模会下降,但并不表示做定增的收益率会下降。如果做定增的话,可能会向定增方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那可能预期收益率更高我才愿意做这个单子。”沪上一家上市券商首席策略分析师则在受访时表示。

封堵减持套利“偏门”

2015年以来,可交换债(EB)发行方式逐渐兴起,私募EB+换股成为一类股东减持的替代手段,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大量发行私募EB,并通过换股成上市公司股份实现变相减持。

所谓私募EB,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EB)。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