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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被立案调查谜底揭开 连吃罚单投行业务影响难消(2)

2017-05-11 09:25:2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对此,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西南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罚款500万元;对该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童星、朱正贵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投行高管表示,这笔交易最终没有成功,在比较早的时候就被监管层“干掉”了,所以没有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西南证券在这个项目上也没有收到多少中介费,一般是要交易成功之后才能收费,所以罚没的比较少。

事实上,这是西南证券收到的第二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数日前的5月5日西南证券就已收到了一份涉及*ST大有定增信披违法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个时隔一年左右的立案调查也终于有了定论,去年6月份之时,西南证券投行项目因被立案调查而暂停的消息传播于网络,当时第一财经便获悉,*ST大有被立案调查是事件祸起源头。

事情需要追溯到2012年2月,当时大有能源公布定增预案,拟用定增募集资金中的57.27亿元购买其大股东义马煤业集团下属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天峻义海”)100%股权。而50多亿元中的23.8亿元资金则是用来购买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下称“聚乎更一”)。

而聚乎更一的交易背后,则是大有能源控股股东上演的一出借用采矿权、高价卖给上市公司、融资后无偿归还的戏码。证监会4月28日发布的有关*ST大有定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2年5月28日,相关方出具承诺,待大有能源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木里矿区整合工作客观需要时,将聚乎更一采矿权转回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木里集团”)。2013年1月7日,大有能源发布公告称完成股权收购。按照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要求,2013年1月25日,天峻义海与木里集团签署了将涉案聚乎更一采矿权转回木里集团的《采矿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聚乎更一采矿权以零价款转让给木里集团。

而*ST大有在当时对上述事宜均未进行披露。证监会也判定,作为中介机构的西南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关键核查程序缺失,未对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相关目标资产带来的风险进行揭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聚乎更一采矿权的权属变更风险进行重点跟踪关注,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和201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存在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