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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财税制度改革(3)

2017-04-06 15:22:2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首先,要说到是社会保障体系,它涉及养老、义务教育、医疗、住房、救济、抚恤、灾难发生时的应急等。这里面要讨论的问题非常多,比如中国的养老,除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外,还要发展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在基本养老第一支柱这个方面就已经存在很多年讨论来讨论去总是不能解决的难题,实质性的基本养老制度改革需要把中国基本养老的缴费提高到全社会统筹。其他还有很多在改革中其实大方向早已明朗,但是举步维艰,就是不能够解决啃硬骨头的问题。这样的现实令人遗撼,必须消除这种不良状态。

在税制改革方面,为了实现现代化,特别要注重的是三中全会明确表述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说全一点,整个间接税体系和直接税体系要合在一起形成配套改革,涉及现在还没有完成的在改革重点和基本事项里列入的消费税的改革、房地产税的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等,以及未来我们还要研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在具体的配套上,可以举一个例子:前面提到的养老体系,除了基本养老第一支柱之外,还要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样的第二支柱,管理部门已经明确地说要考虑以个人所得税的递延来支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发展,这样是明显有利于培育和壮大中产阶层或者官方表述的中等收入阶层的。

这样的一个改革也涉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涉及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它是一举数得,对于整个现代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发展有非常值得肯定的意义。但是也比较遗憾,说了这么几年,实际的进展还相当有限,我们还没有通过公开渠道听到原来讲的在上海等地应该率先启动的这方面的试点,有什么基本经验的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