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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华:“失踪”半个世纪的天才诗人(2)

2017-03-03 10:02:3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吴兴华曾在给父亲的信中提及女友谢蔚英是“燕京校花”。校园里仰慕他才华的女学生不少,追求谢蔚英的男生更多。“周末本来说去他那儿玩儿,人家一叫我去跳舞,我就走了。当时电话也没有,他就站在校车车站等我,一站就是两个钟头。”

“要说我们的关系也很奇怪,即使结了婚,他还是更像我的兄长、老师或者挚友,而不完全是丈夫。我比他小8岁,又是他的学生,他也知道我的性格不是念书做学问那种人,就像宠妹妹一样宠我。”谢蔚英说,吴兴华看起来像书呆子,却为她做出很多生活上的改变,“他不是爱玩的人,但礼拜天再忙也要陪我出去吃饭,再看场电影。有时候我们意见不一样,他都是坐下来慢慢讲道理,处处以理服人,我总讲不过他。”

上世纪60年代,吴兴华参与校译朱生豪版《莎士比亚全集》,校译一本书的稿费就有100元。在那个人均月收入只有二三十块钱的年代,吴兴华总会拉着时髦新潮的谢蔚英去“造寸”制衣店,找上海裁缝定做呢子大衣。“有时候我看上一件,挺喜欢的,舍不得买,过几天他就会给我买回来。”

恋爱时,吴兴华总会给她唱歌讲故事,两人最爱的爱尔兰民歌《Danny Boy》与另一首《In the Gloaming》,都是写去世的情人,唱生死永隔的缠绵凄凉。“此两首歌皆为暗喻一鬼魂在对他心爱的人而唱,真不知在当时冥冥中是否有此暗示?”在《忆兴华》中,谢蔚英感伤地写道。

燕京大学就读时期的吴兴华

另一个钱锺书

“在燕京大学,所有人都知道兴华的才学。他虽然没出过国,但名气比那些出过国的(学者)要大得多。”谢蔚英回忆,吴兴华在当时的燕京如同传奇。

和所有“天才”一样,吴兴华天资早慧,4岁就读《资治通鉴》,过目成诵。16岁即发表诗作《森林的沉默》,同年被燕京大学破格录取。上世纪40年代,他拒绝迎合当时主流的自由散漫的口语化创作,抱着“就像不知世上有胡适与新文化运动”的心态,坚持从精英立场出发,以中国古典与西洋格律诗为鉴,独自实验矜持、优雅的新格律诗。

大学时,年少轻狂的吴兴华常以《唐诗别裁集》和《清诗别裁集》与人打赌,别人随便翻出一首诗,他都能说出诗题、作者和上下句,从未出错。在1943年给宋淇的信中,22岁的他傲气地写道:“而今我可以不夸口的说能把中国上下数千年的诗同时在脑中列出。”

早在1940年,乔伊斯还未被世界文坛认可之前,吴兴华就前卫地向《西洋文学》介绍并节译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完整的中译本2012年才问世),并将其代表作《尤利西斯》介绍到中国。

“他翻译从来不借助词典。精通英语,法、德、意等欧洲语言也是一学就会,耳朵灵敏,记忆力超强。他对历史很精通,前前后后的时代人物,记得一清二楚。他的围棋和桥牌在校内数一数二,从来书不离手,嗜书如命。”谢蔚英记得,结婚最初几年,他们家总有几位老教授时常登门,其中就有燕京大学史学系教授邓之诚,“他如果忘记了什么,就让家里人过来把兴华叫过去,一问就解决了”。在大女儿吴同印象里,父亲博闻强记的能力如同一部百科全书,“关于古今中外的诗词、历史典故和文章,他的脑子像电脑一样,过目不忘”。

与钱锺书、吴兴华共事的英美文学研究专家巫宁坤曾说,“吴兴华的英文可能比钱锺书好”。宋淇很早就认定,吴兴华不但通晓多门语言,国学造诣很不简单,是“另一个钱锺书”,且思想、观点和品味都比钱更接近西方。上世纪40年代的旧版《谈艺录》中,钱锺书在附记中写下“吴君兴华直谅多闻,为订勘舛讹数处”,证实他曾虚心接受晚辈吴兴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