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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煤地质总局未充分研究便决定建设工业园区

2018-06-21 09:06:30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2018年第29号公告: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下简称中煤地质总局)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煤地质总局总部及所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江苏煤炭地质局(以下分别简称中化矿山总局、江苏局)等10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煤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煤地质总局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49家、参股公司35家、事业单位95家;资产总额148.44亿元,负债总额80.9亿元,所有者权益67.54亿元,资产负债率54.5%;当年营业总收入167.57亿元,利润总额3.51亿元,净利润2.5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8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煤地质总局坚持突出矿产勘查等业务板块,推进市场化经营转型;整合内设机构,加大资金统筹,启动薪酬与岗位、绩效挂钩等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程序,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推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审计也发现,中煤地质总局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至2016年底,所属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建工集团)等3家企业少计人工成本、坏账准备等,多计利润192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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