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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楼市调控升级 两天六城发布限售新政

2017-09-24 08:25:01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沙:新购房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今日起,在长沙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时间,由原来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调整为满3年;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首套房后,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才能购买第二套商品房;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所需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时间提高至24个月。

同时,通知强力保障刚需购房,精准调控投机行为和市场炒作。对于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对于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为进一步遏制非本市户籍投机需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所需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时间提高为24个月。

南宁:法人单位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两年

南宁住管局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南宁要求,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重庆:新购房两年内不得交易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的通知称,凡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重庆表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本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实施。

南昌:新交易住宅两年后方可转让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22日通知指出,南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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