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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楼市调控升级 两天六城发布限售新政

2017-09-24 08:25:01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今天下午,石家庄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同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两日全国多地密集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石家庄、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相继发布楼市限售新政,两天时间共有六地楼市限售升级,其中今天下午石家庄发布的楼市新政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石家庄:新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表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意见强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贵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0时起,凡在贵阳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间为准。与此同时,文件还提出,今后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住宅用地供应、住房公积金政策、二手房交易市场等多方面管理,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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