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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煤炭业如何化解产能过剩(5)

2017-07-25 15:45:1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我国去产能的法治化与市场化

不应仅限于口号

根据笔者的观察,尽管我国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市场化和法治化去产能的基本政策,“市场化”和“法治化”基本上被具体执行部门和市场作为一种大词和口号在实践中套用,导致从执法部门、实践部门到各类专家学者对各种破产案件言必称“法治化”、“市场化”,而真正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去产能却距离司法实践相距较远。

在这种大词和口号的鼓噪和喧嚣中,鲜有人认真地研究究竟应该如何设计合理的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去产能机制,更少有人愿意花费精力看看国际上发达市场经济体如何用法律和市场的手段解决过剩产能。很多政府部门甚至把所有进入破产的案件都贴上法治化和市场化的标签,作为响应中央号召的政绩进行统计。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过剩产业中的困境企业通过法律和市场手段化解危机,意在提醒国内立法、执法、实践尤其是学术界投入更多的精力研究去产能的具体的制度设计,研究如何完善我国当前的破产法、证券法、信托法、税法等法律,为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去产能提供适当的法律机制,而不是仅仅把“市场化”和“法治化”当做大词和口号,在各种会议和论坛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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