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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交所乱象:理财通涌金钱包套浙银名头 实与天金所合作(6)

2017-06-06 10:45:26      参与评论()人

根据天金所的官方宣传: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经财政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批准,是国内首家注册成立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初始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至今已累计成交1.2万亿交易额,与800余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拥有超过44万家机构会员、400万注册投资者。2015年11月,天金所顺利引进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入股,公司发展跨入新的阶段。

从天金所的官方网站上,我们看到其对自身合规性的如表1所示:

表1 天金所自身合规性

1、《财政部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组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有关问题的意见》1、《财政部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组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有关问题的意见》

首先,上面三个文件我们在网络上都找不到,我们并不怀疑这些文件的真实性,但由于看不到具体内容我们只能从标题和时间进行推测:

这个意见发布于2004年,天金所2010年才开始筹建,所以这个文件里应该并没有提到天金所,也不能作为天金所设立的直接依据。彼时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尚未开展多元经营,主要从事的还是老本行银行坏账处理。从题目内容推断,文件内容是关于组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这个文件可能被移花接木地被拿来给天金所作为“出生证明”。6年前财政部讨论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的问题,这跟6年后长城资管作为股东投资天金所有直接关系吗?我们并不能从天金所披露的有限信息看出端倪,如果有,那么天金所不就是个“不良资产”交易市场了吗?

不管怎样,在天金所官网上,这个意见让其有底气打出“财政部批准的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宣传语。

2、《关于同意筹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函》

在主体资格方面更有说服力的显然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函》,可见批准设立天金所的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而不是天津市政府),这一点很重要,后文分析。

3、《市金融办关于同意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试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批复》

业务资质方面,天金所就其开展的业务从政府部门得到的唯一许可来自津金融函【2013】87号《市金融办关于同意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试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批复》(我想以天金所宣传需要,如果有别的许可批准应该早就挂出来了),这里有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