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无死角!商办物业进入“后调控时代” 商务公寓不能买了?(2)

2017-05-26 13:27:35      参与评论()人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日前表了态。

  一,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二,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三,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政策对北京商住房的过去“既往不咎”,同时也兼顾了一些已购房人群的合理利益,但你还是听到了,“北京人南下深圳买房像扫货,一个楼盘拿下一整层”,那些深圳“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成了他们的主战场。

  兜兜里的钱无处安放,于是北京人打着“躲霾”的旗号南下深圳,像买白菜一般购置了房价正处在高位的深圳物业。然后,深圳楼市对“商改住”项目的限制文件接踵而至。

  “商改住”走到了它的穷途末路,情绪蔓延开来,连深圳的商务公寓市场也变得风声鹤唳。你是不是也像很多人一样,开始觉得深圳的商务公寓不能买了?

  一纸调控,似让它一夜之间成了“危险品”。难道说,人们对商务公寓的态度就因此从趋之若鹜变为了噤若寒蝉?

  商务公寓一般既可居住,又具备写字楼、办公功能,而相比商铺和写字楼,商务公寓具有成本低、风险低、回报可观的优势。

  关键是,在深圳,不少人手里持有多套物业,已经没有了购房指标,但手头上又有充裕的资金,苦于找不到合适投资的产品。即便想买,似乎也只能买公寓。

  尽管深圳一言不合就开始对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进行调控,但“商住房”和商务公寓却不能一概而论。

  在深圳建筑规范中分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其中非住宅类的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就叫“商住房”,即类住宅。

  “类住宅”是指开发单位为了规避风险,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设用地通过住宅化的设计和营销推广对外销售的产品,业内通常将其称为“商改住”。可以特指除了住宅、办公楼之外的有居住功能的边缘类产品,包括酒店式公寓、服务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LOFT、SOHO公寓等。

关键词: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