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棚改收紧为何引起千层浪?除了楼市,它还事关地方隐性债务

2018-06-28 09:31:5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飞律师从事政府相关业务多年,她向澎湃新闻表示,棚改的项目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去年出台的“87号文”禁止在基础设施领域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但是留了两个口子,一个是棚改项目,一个是农村公路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很简单,也不受财政的限制。

去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针对一些地区存在违法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超越管理权限延长购买服务期限等问题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规范,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刘飞指出,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预算不能超过三年,应按照“以收定支”原则,这样就不太可能产生债务,但是棚改的领域却花的是将来的钱,违反了“以收定支”原则,也会造成财政负担,其中的核心问题就在于“支出责任”。“以后付得起就不是债务,如果付不起就成了政府‘隐性债务’。87号文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87号文之前,确实有很多项目不是棚改做成了棚改,但是在这个文件之后,在棚改目录里确认过才可得到认可。”刘飞称。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近期强调,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对此中央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中央政治局会议亦强调,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6月26日,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出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明确负面清单,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作了全面、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