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富人能否不再不当避税?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四大焦点解读

2018-06-21 09:13:21      参与评论()人

对于《草案》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冯俏彬介绍说,我国现在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实行标准扣除的方法,“这些扣除,不管是教育支出、医疗支出还是保险支出,实际上在凭证方面都是可查的。比如你交的学费、你发生的医疗费用,另外还有买保险的支出,都是可以核实的。之所以能够允许做这种专项扣除,还是相应考虑到了我们管理上比较成熟,信息可靠程度相对比较高”。

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本次被列入专项抵扣的“住房贷款利息”。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直言,购房利息支出可以抵扣个税,能够有效降低相关群体的购房成本。

不过,冯俏彬认为,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框架,配套尚不成熟,在届时的细则中,一定会分清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的区别。

至于具体征管方式,刘剑文透露说需要税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条例,这是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草案》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这次专项扣除是有机结合不同的群体、不同家庭的需求,也是对人民利益的最大的保护。减轻负担,让大家得到更多的实惠”。

焦点三

富人能否不再不当避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说,《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关键词:个税改革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