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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能否不再不当避税?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四大焦点解读

2018-06-21 09:13:21      参与评论()人

焦点二

个税调节功能是否能被放大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是此次《草案》中最引人关注的焦点。

在提到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时,刘剑文说,5000元基本满足了社会的期待,但这一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反映进行调整。“根据《草案》,用个人所得税法来调节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效果更加明显,表现对中低收入税负其实在不同程度的下降,高收入群体税负增加”。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是一个综合工程。最大的就是从以前的分类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转换,已经走出了难能可贵的第一步,但是确实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讨论。至于起征点提高后会带来哪些变化,我觉得对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看。”冯俏彬向记者分析说,从综合征税来说,“起征点到底是提高了还是没有变,这个还得具体分析。因为可能落在不同的人头上,有工资方面的收入就是一个减税的效果。再一个,比如说有一个不同来源收入的,就要具体分析了”。

此外,不少舆论认为,在此次个税改革中,个税调节收入的功能将被放大。

对此,冯俏彬和刘剑文表示了认同。

“肯定是放大,效果比较明显,低收入人群减负力度大一些,高收入人群税负增加。”刘剑文称,此次税改将一般扣除和专项扣除相结合,比如增加教育、大病医疗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利息扣除和租金扣除等,这些都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尊重。

个税抵扣一直被业内视作为纳税人减轻缴税负担的主要途径之一。而本次《草案》更是首次设立了“专项扣除”的内容,丰富了抵扣类别。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就《草案》作说明时说。

关键词: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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