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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加强津冀港航资源与雄安新区交通物流需求衔接(3)

2017-07-18 15:36:24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参与评论()人

3.推动港产城协调发展。依据区域经济、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定位,加强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港口服务功能,强化港口与区域产业、物流园区、运输通道的有效对接,加强港产城互动融合。

(二)加快港口资源整合。

4.严控增量科学把握建设节奏。综合考虑现有同类码头能力利用等因素,严格港口岸线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查,防止重复建设和岸线资源浪费。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推进集装箱、邮轮、商品汽车滚装、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依托已成立的津冀港口合资公司,统筹开展新增项目建设。

5.加快推进省内港口资源整合。以国有港口企业资源整合为重点,发挥国有骨干港口企业的作用,通过资产划拨、股权投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省内国有资产不同管理层级的国有港口企业整合,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避免同质化过度竞争。

6.重点推进津冀间港口资源整合。按照“先经营管理统一、再资产统一”的模式,扩大津冀港口间现有集装箱码头、航线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限制接收公路转运煤炭为契机,积极探索津冀港口在干散货运输领域的合作。探索津冀合资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区域港口集约化建设和运营。

7.鼓励企业专用码头社会化。支持企业专用码头向社会开放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国有骨干港口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企业专用码头、中小码头资源,开展联合经营,实现互利共赢。

(三)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8.加快港口集疏运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加快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水曹铁路、天津港南疆港区铁路系统扩容等港口专用线及支线项目建设,提升港口铁路集疏运通道能力,构建能力充分、衔接高效的区域港口综合集疏运体系,减少港城道路交通矛盾。

9.优化区域港口集疏运格局。加大运输组织协调,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津冀港口公路运输煤炭调整为铁水联运,完成港口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的任务,逐步提高铁路运输在港口铁矿石疏运中的比重,形成煤炭铁路集港、铁矿石铁路疏运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