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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金融分业监管升级为统筹监管是大趋势(3)

2017-07-17 09:43:02    宋清辉  参与评论()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吕随启也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是与该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以及金融监管能力紧密联系的,随着中国电商的迅速发展,分业监管模式落后已是事实。”

韩汉君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甚至超过美国的发展速度,这对监管来说是一个新挑战。”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及电商化创新,而非金融机构则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

而在国外,美、英等国早有发展P2P、众筹、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企业,但是规模与他们庞大的传统金融行业相比,还比较有限,也没有出现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其基本原因在于直接融资市场的发达。

反之,占我国企业总数98%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正扮演着对国民经济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我国历史的、现实的原因,传统金融服务更倾向于贷款给国企等大型的企业,而使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甚至难以获得融资,而互联网金融能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也能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得到如此发展的形势下,风险亦在不断累积。我们原本认为,互联网金融规模很小,无非是几百亿、几千亿的规模。但如果互联网金融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融合,其规模及影响将非常巨大。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的探索,将会是一个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创新性的监管新课题。”韩汉君说。

审慎稳健的监管模式改革

当前,国际上较为普遍的金融监管模式有三种类型:分业监管模式、统一监管模式和双峰监管模式。

采用分业监管模式的国家主要包括中国和法国;

采用统一监管模式的典型国家是美国,由美联储统筹金融监管,并作为最后贷款人向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双峰监管模式目前较为流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采用该模式的国家有澳大利亚和荷兰,在危机的应对上取得了较好效果,当前,英国也正向该模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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