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备案积极性从哪儿来
来源:北京晚报
截至本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满一个月了。
新的意见稿中,有不少规定击中目前住房租售市场中常见的“痛点”,比如“租房要备案”、“鼓励长租”、“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租金水平”等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赞“申报备案”
“如果早就要求租房必须备案,我可能就不会被骗了”
在意见稿中,卢小霞最支持其中的第十二条,“租赁住房的,当事人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她觉得如果这项规定能够执行下去,将来租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到主管部门查房源信息,这样就能避免上当受骗。
卢小霞是一个租龄超过15年的老房客,当年研究生毕业后没有买房子,后来一再错过买房子的时机,直到五六年前,卢小霞彻底放弃了买房的想法。她一直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也经历了租金从一居室每月1200元一直上涨到一个房间每月2600元的过程。
“一年搬过三次家”,自称“搬家搬到吐”的卢小霞特别欢迎意见稿中的两条要求,就是“鼓励长期租房”,并且要求“租住房屋要到相关主管单位登记备案”。
因为房屋租赁基本都是租赁双方私下签约,卢小霞前年年初还曾经上当受骗过。当时她租住的房子要出售,卢小霞被迫在一周之内搬离房屋。
卢小霞希望再租房能直接找到房主,就在网上搜索信息并找到了一个房东。看了房子,对方也同意签两年的租房协议,还给了她略低于市场的租金价格。卢小霞赶紧按照对方要求,把半年的房租作为定金分两次打入对方账户,并在第二天就搬入新居。结果,将近一个月后,她下班回家时发现有人不告而入。一场惊吓后,她才弄清楚:之前那个所谓的房东根本就是租户,登堂入室的这个人才是真正的房东,人家是在租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来查收房屋的。
虽然真房东很同情她的遭遇,也愿意将房屋继续出租给她,但损失惨重的卢小霞最后还是搬离了那套房子。当时她也选择了报案,可是两年过去了,骗子也没有被抓到,租房的钱自然打了水漂。“虽然我确实也马大哈,没有看出来骗子给我看的房本是假的。但是,如果所有租赁房屋都在主管部门有备案,那我有地方可查,就可能不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