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土地供应放大招:库存消化少于6个月将加快供地(2)

2017-04-16 07:32:15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这种量化的指标对地方政府的供地更加有效率。因为很多地方土地不是有地就能供应出来,因为供地周期比较长,比如年度计划,政府的土地储备、到“七通一平”将生地变为熟地,再到出让、开发,开发还需要企业报建等,旧城改造则需要更长的周期。这其中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供地进程。如果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供地的前景还是向好的。

消化周期起关键作用

经济观察报从住建部了解到,本次文件的制定是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拟定,发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期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提到,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曹端海告诉经济观察报,自2003年起,中央政府开始运用土地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一起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与其他政策调控工具不同的是,利用土地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对地方政府的影响更大。2016年,房地产库存实现了下降,但仍然有大概6.9亿平方米的库存(2015年底这一数据约为7.18亿平方米),说明当前去库存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从依据来看,一是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存在较大差别,一方面一、二线城市需求相对较大,但又出现了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情况,阻止了去库存的进度,而这些地方的政府则对去库存表现不太积极,另一方面,三、四线城市基数较大、房源量较大,库存问题尤为突出,但地方政府为了提高GDP仍然在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去库存的同时也在增库存,根据库存消化周期制订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主要是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