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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4s店把事故车当成新车卖 消费者索三倍赔偿未获法院支持(2)

2018-01-02 10:11:0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但后来第二次通话时,对方又说,也可能是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过问题,新车入库时没有验出来,还提到,他们是不会去接有剐蹭的车的。

4S店销售人员:“要么这车在运输期间,物流把杠给刮花了,喷了漆后才到店,我们这边库管员验收没验出来。不管怎么样,你先把它开回来。”

冯先生:“即使有这样的说法,你应该告知我的。”

4S店销售人员:“这是肯定的,如果真的出了这种问题,肯定是会告诉消费者。而且,像这种在运输期间出现了刮蹭的情况,经销商是肯定不会接车的。这个车当天早上到了店里,下午客户就把车提了,对我们而言,整个环节是发现不了问题的。我们肯定会给您一个说法,然后把问题处理好。”

冯先生买车后,一直是在徐州用车,由于工作太忙,他一直电话联系4s店,询问是不是查清楚了,车辆到底有没有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过剐蹭。但多次联系,4s店都不正面答复相关问题。后来在销售人员不再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冯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

但起诉后,由于证据不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法官胡女士建议,双方庭外调解,冯先生则认为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办法和对方协商解决方案。于是,他又继续查找其他证据资料,很意外的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新的线索。

冯先生说,他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想看看能否从保险公司查到车辆定损和理赔信息,他跑遍了人保等几大保险公司,后来很意外的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系统中查到了车辆车架号,并查到这辆新车曾在运输途中出过事故并且维修过。

冯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购车发票、合同、照片等证据资料。当时核对过相关资料之后,记者进一步向太平洋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客服核实。客服答复说,这辆车确实是在出售十几天之前,也就是在今年的5月6日,冯先生购车的12天以前,在运送的途中,因装载新车的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损并维修过。“这个案件是大挂车的一个事故。这辆奔驰是在2017年5月9日报的定损。我只能看到它的定损金额是3800,但具体维修了哪些项目、更换了哪些项目我这边看不到,这些还得问定损人员。”

冯先生提供的证据资料中,包含有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个车的右后部受损,左后部保险杠漆面受损,还有左后部保险杠下饰板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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