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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4s店把事故车当成新车卖 消费者索三倍赔偿未获法院支持

2018-01-02 10:11:0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导读】消费者花了近45万元买的新车,使用一个月后意外发现后保险杠上的漆并非原厂车漆,疑似买到事故车,4s店坚称车辆没有进行过二次喷漆。消费者把4s店告上法庭后,举证时从保险公司查到,新车曾在运输途中果然出过事故并维修过。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4s店在交付车辆时有不当之处,但因损害极其轻微,故不能支持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要求。《天天315》本期追踪报道:4s店把事故车当成新车卖,消费者索三倍赔偿,法院为何不支持?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今年7月18日,《天天315》栏目重点关注并报道的“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被指把运输过程中受损的车辆当新车卖”事件现在有了最新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消费者付清车款后,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应当把符合规定的车辆交付给原告,但4s店再交付时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因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进行重新喷漆处理情况,4s店的处理行为确实有不当之处,但考虑到损害极其轻微,这个事实不足以使原告陷入购买车辆的错误认识并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并且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尚不构成欺诈。所以,法院对于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要求不予支持。但由于被告存在交付瑕疵行为,存在一定过错,4s店应补偿原告20万元。

消费者对判决不服,认为判决过轻,目前一审判决书刚刚对外公布还没有生效,消费者准备继续上诉。

先来回顾一下案情经过:消费者冯先生今年5月18日,在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花了近45万买了一辆新车,使用一个月后给爱车镀膜的时候意外发现,新车后保险杠上的漆竟然不是原厂车漆。

冯先生和4s店销售人员联系后,对方开始时坚称,这辆车没有出过事故,是新车,4S店肯定不会干这种砸招牌的事,而且要一赔三的。冯先生向记者提供过几段电话录音资料。

销售人员:“那个车没有喷过漆,肯定不会有事故,因为那天你来看车的时候,停在那里的是一辆新车,当时车都没有洗;另外,车一买完你就把它提走了。你说喷过漆,我们也觉得奇怪,我们都想知道怎么会喷过漆,因为按照《消法》,如果把事故车销售给客户,是要退一赔三的,哪个销售会这么干?你把车开到我们店里来,我们看一下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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