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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花四千元“秒杀”到残次品 商家:只退不换(4)

2017-12-28 17:56: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胡晓:“比如某个商品的市场价格是一万块钱,如果你要给我换货,你应该按照它的市场价格来给我调换,而不是按照特价来进行调换。所以这里面也有一个小花招,理论上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来进行调换,而且你为什么不能调换呢?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这个包是限量款,确实没有办法再调到货,所以首先我们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进行分析。第二,换货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你无法履行这一义务,你也不能通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来提供这样一个解决方案。”

经济之声:关于秒杀价或者优惠价购买到商品的质量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赵占领:“无论怎样杀价,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还是成立的。商家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履行它相应的合同义务,你要提供符合双方一定标准的产品,不能有质量的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无论按照产品质量法还是合同法以及消法等,消费者都可以维权,因为商家至少构成合同违约。如果商家明知道是残次品还要卖给消费者,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到欺诈。消费者第一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就是继续发货,除非这个产品确实是没有了,它确实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如果确实没有办法继续履行,消费者可以选择去换货,但是不能换与秒杀价对应的同等价格的产品,因为这个秒杀价是一个优惠价,它的市场价可能远远高于这个价格,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损失。”

经济之声:消费者目前已经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和消保委,但看起来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如果想继续维权,应该怎么办?

胡晓:“我推测消保委和工商部门没有办法去直接处理,因为现在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这一定是一个瑕疵品,或者商家存在欺诈的可能性。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这个消费者一定要维权,我认为可以考虑起诉,并且在诉讼的过程中去申请进行鉴定。”

经济之声:天猫平台在消费者维权时,第一时间做了调解,但是调解并不成功。之后的流程似乎比较繁琐,如果消费者要继续投诉商家的话,还需要满足发起退款后三天,以及被商家拒绝这两个条件,天猫客服才会介入。但是在消费者已经满足这两个条件后,也没有得到较为满意的处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二位认为,网络购物平台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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