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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2”自行车标价2元 商家:价格标错不能发货(3)

2017-12-26 16:21: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她为什么只付了一元钱啊?”

负责人:“因为她还领了一个店铺的优惠券之类的东西,还有跨店的满减,就是说她在别的店铺可能也买东西了,就是买了1000元钱东西就可以减去20元钱。所以1元钱我们确实是发不了的,我们当时也和淘宝说了这个情况了,淘宝说你就不要给她发货了,到时候我们就直接扣你们店铺的分数和理赔的金额。我说,那好吧。”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淘宝客服部门的投诉电话,客服人员称,对于商家不发货这类投诉,会对商家进行扣分处理,而对于消费者,也只有退款或者按照最多不高于30元,最低5元进行补偿。不过,有一个看似莫名的前提就是,消费者需要先取消订单才能发起投诉,否则就不能追究商家责任。

淘宝客服:“那我们帮您催促一下商家吧,让商家给您发货,您要是对商家进行投诉他未按约定时间给您发货,建议您,您要退出。因为您是淘宝订单,您要退款以后在电脑上发起您的投诉,我们这边只能帮您,如果您需要货,我们只能帮您催促商家,让他尽快给您发货。您不想取消订单,您是无法发起投诉的。”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芸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解读。

  经济之声:今天的案例中,消费者胡女士遇到的情况也许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胡女士以为自己捡漏了,2元钱就能买自行车,她一口气买了15辆。这样的情况,不多见。但是十几分钟之后,商家主动联系了这位消费者,先是说2元钱只是螺丝钉的价格,最终又说是标错价格了,总之不能发货。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有没有收到损害?

卢芸:“按照生活常理,2元钱买一辆自行车确实不太现实,消费者是基于对商家标价的一种信赖下了单。后续商家说标错了价,导致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对此就要考察他所谓的标错价这种理由到底能不能够成立。以前最高院也有发布过相关的案例,商家也是以标错价为由不能发货,但是最高院判定其继续履约,因为商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的系统出了问题,或者他所称的人为操作失误这样的理由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他确实能够拿出证明,比如系统遭到了攻击,或者软件损坏导致价格标错,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不再履行这个合同。就本案件来讲,我认为可能需要去查明商家标错价和不能发货的具体原因,如果经销商有证据证明是系统错误所导致,那么他可以协商不再继续发货;但如果单纯地说是人为操作失误所致,那么在诉讼中这种说法可能不太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关键词:双12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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