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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件“慢递”理赔难 快递服务质量或亟待立法规范(5)

2017-11-17 15:09: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之声:很多快递员的工作环境事实上非常艰苦,工作时间长、强度大,甚至还面临动不动就被罚款的情况。虽然记者采访到的快递员也说,他们的收入是计件的,干的多挣得多。但这是否符合劳动法?

卢芸:“因为现在快递包括物流业在迅猛发展,出现了大量的从业人员,而这些从业人员的门槛并不高,而且他们的收入往往也都是按件计收的,而且有的还需要自备交通工具。另外,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是劳动关系,还有人认为是承揽、雇佣(关系),甚至还有的人认为是合作关系。实践中这一类型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就目前的情况来讲,有法院的判决认定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你必须要上五险一金,按照劳动合同法,是按照他实发的工资上。这里边可能还会包括一些绩效、奖金甚至是其他补助。但是有的可能是一种劳务或者承揽、雇佣关系,但是即便是这样的关系,也应当保证这个雇佣人员或者劳务人员最基本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有一些企业除了为员工上五险之外,还会再上一些商业险;比如意外伤害险或者其他的重大疾病险,其实这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另外一方面对于从业人员也实行了一个最大的保障。我们也希望快递从业人员加强对自身的保护意识,他们也希望相关的行业协会能够对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一个特殊的保护。”

  经济之声:进一步补齐快递服务质量短板还应该有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邵桐:“有两方面:首先快递企业或整个行业内部应当制定一个行业的标准,这个行业标准一旦制定出来,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就可以形成,从而使得快递企业能够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另外一方面邮政管理部门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应该依法实施监督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快递管理办法当中就赋予了邮政管理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利,但是很遗憾的是,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违反快递行业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另外,相关的行政部门还应当积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行政法律法规,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的环境下促成和引导这些快递企业健康和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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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快递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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