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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跨境电商消费额度被冒用 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4)

2017-10-11 11:46:09  法制周末    参与评论()人

是否尽到审核义务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分析,跨境电商消费额度被盗用的情况,可能是由于个人跨境消费额度受限,所以有些人采取这种非常规的方式扩大额度;另外,也不排除是个别跨境电商从业者,利用用户身份信息和消费额度,批量采购境外商品,然后在国内转卖;而个人信息的不规范使用,甚至存在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助长了盗用消费额度的行为蔓延。

那么,这些跨境电商平台是否应尽到审核义务?在交易时,应如何审核订购人的信息?记者多次拨打海关总署新闻办电话,未取得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按照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此外,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公告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无法提供或者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

施正文指出,按照监管要求,跨境电商应对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应当核实订购人的真实性,确保订购人与支付人为同一人;另外,在“三单”比对要相匹配的要求上,跨境电商平台与监管部门的落实可能还并不到位。

不过,张延来认为,上述规定只是要求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但身份信息如何与实际订购人相匹配没有明确要求,所以,平台若获取了身份证信息,应算是履行了义务。

施正文分析,盗用别人身份信息在跨境电商上购物的行为,反映出平台的技术手段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手段还未成熟,存在漏洞,使得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这种行为实则属于偷税,根据法律,可以让冒用别人额度的消费者进行补税,不过在执法层面上,对一个个冒用额度者进行追究和管理,也较为困难,所以要想有效遏制这种情况,还需电商平台在源头加强审核,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尽快修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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