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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暗战不断升级 垄断离消费者并不遥远(5)

2017-08-24 16:17:4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所以,消费者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乃至垄断,都应该勇敢地说‘不’,可以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涉嫌的垄断行为进行举报。另外,《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对涉嫌的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同时,如果相关的垄断行为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反垄断法》第50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然,《反垄断法》相关的适用法律,本身在国内还是比较新鲜的话题,《反垄断法》实际上实施的日期也仅仅比2008年奥运会早了一个星期。虽然案件有一些,但是总体不多,相关的司法机构,包括法律人员,对于《反垄断法》的理解和适用,乃至司法的实践方面,还处于知识和经验不断累计的阶段。特别涉及到有关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由于这些案件本身的高难性、复杂性、高技术性以及相关证据易流失性等,普通的消费者如果直接提起反垄断诉讼会比较困难,但至少可以永远向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商务部、工商总局以及发改委进行举报。

那么,执法机构如果经过审查,确认有初步嫌疑,就会进行立案并且进入相关的执法流程。相关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结果,将非常有利于消费者在下一步提起反垄断的诉讼,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也能起到关键的作用。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向消费者组织进行相关投诉。”

经济之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吴韬教授谈到,在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案之后,相关的案件就非常的少,主要是司法机关对于这类新型案件非常审慎。这给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胡晓:“当时的‘3Q大战’引发了市场方方面面的关注,持续了很长时间,最终才有了这样的结果。此案之后,互联网企业在出一些具体政策时,可能具有更强的隐蔽性。比如腾讯的微信里可能没有办法直接打开淘宝链接,但它允许使用淘宝口令,这种形态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对于司法部门来讲,在认定是不是存在垄断行为方面,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反之,站在企业的角度上讲,在考虑商业模式时,一定要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合规风险考虑进去。因为现在很多互联网企业在竞争过程中会不断强调,自己占有了多大的市场份额,然后通过这些数据的发布来吸引投资人。在吸引投资人的过程中,对对手而言,自己发布的这些信息,将来在证明你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时,会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所以,互联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需要平衡相关的利益关系,以免在发展到一半时,突然受到归置。另外,在制定具体政策时,还是要综合考虑到消费者的最终利益,去维护一个相对公平发展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