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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暗战不断升级 垄断离消费者并不遥远(3)

2017-08-24 16:17:4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于左:“互联网可以通过技术创新,也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尤其是在双边市场中的免费边,它本身是项创新的服务,可以有市场支配地位,大家都可以从中获益,免费还容易得到市场推广,效果是很好的,但是你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另外就是涉及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的界定,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免费边,因为免费边客户的数量是收费边收入的基础,所以我们就应该界定免费边。企业总是说会考虑收入边,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该考虑根源在哪,所以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免费边。”

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呼吁,社会要关注互联网行业的竞争问题,参与竞争与治理研究,形成分领域、跨专业、社会化的研究团队,一起探寻超级网络平台的治理之道。

方兴东:“是一个全球的问题,目前facebook的活跃用户大概超过了20个亿,安卓的活跃用户大概也超过了20个亿,苹果大概是10个亿,微信大概也是10个亿,其他还有亚马逊的云计算以及滴滴等。facebook的目标是2030年的活跃目标达到50亿,也就是基本上全球70%以上的人口都在这个平台上,这个平台会掌控几十亿的消费者,能够实时动态的掌握这些人的各种数据,政府应该怎么办?消费者的权益应该怎么办?

目前这些超级平台本身是商业机构,进去的数据别人要拿出来是不可能的。总体来说这些平台还是为整个国家的互联网发展作出了贡献。在这种超级网络平台中建立一个良性的规则体系是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北京启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共同作出分析与评论。

  经济之声:超级网络平台的垄断行为对消费者到底有怎样的影响?是不是切实的影响着每一位消费者的利益?

胡钢:“超级网络平台不仅在国内,在全球领域也成为了业内越来越关注的术语。目前而言,超级网络平台在全球领域主要是美国的苹果、谷歌、微软、亚马逊、脸书等。在国内领域的候选人主要包括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滴滴等互联网企业。

众所周知,这类超级的网络平台规模非常大,给消费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产品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巨额的利润。那么,它的市场的优势乃至垄断地位也逐渐地加强,他们已经成为全球领域大众的、事实上的信息基础设施,渗透到生产、生活、娱乐、商业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承担了部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乃至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