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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爱情挽回”课程 9小时电话咨询花了9800(4)

2017-05-11 15:30:31    [db:出处]  参与评论()人

赵占领:“最关键的要素就是他的服务内容,尽管这个电子协议对此没有相关约定,最初在这个销售人员与我们的王女士联系时,是否有过相关的宣传和承诺?在这个公司的网站上,服务流程是首先消费者拨打这个热线电话,然后专家会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然后帮消费者定制爱情的挽回方案,然后双方签协议,专家会全程进行跟踪指导,最后挽回成功,专家再持续跟进,最后还有一个后续的‘爱情保鲜’等,从网站上所公示的服务流程看来,它实际上是包括挽回成功的,如果当初消费者在购买这样的服务时,这个公司的业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了这样的承诺,或者暗示其成功的几率很高,实际上就等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但是这个事实合同和口头合同里面就包含了商家要挽回成功,但是它实际上没有达到这样的效果,应该说在这方面,它也涉及违约。”

经济之声:顾客希望退费,对方不同意。情感咨询公司的服务类型在法律上属于哪一类?有没有关于退费的相关法律法规?

胡晓:“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这一类新型的合同其实是无形合同。就是说我们在合同法上找不到对应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案由规定,它是有一个服务合同纠纷,但是在目前的案由规定下,这些细节里面也不包括情感咨询合同。这一案例中的合同更多的还是一种咨询类的合同,它也是受到民法以及合同法的相关制约的。能不能退费其实要看这个合同的内容究竟是什么。虽然合同里没有相应的约定,但是他们的这个合同实际上已经履行完毕了,所以商家不给消费者退费。如果王女士一定要求退费,她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种路径:

第一,路径服务的主体是不是合格?如果你从事咨询行业,那么你是否有心理咨询师的资格?有没有一个国家认定的资格标准?在咨询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法律、财务以及其他一些具有专职性要求的内容时,你有没有这个权利或资质去给我们的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服务?

第二,从服务的内容来讲,根据全程录音,这七个小时里的上课内容也是服务内容的一个判断标准。此外这还涉及到服务方式的合理性的问题,不论是咨询还是课程,一次性完成所有服务本身就是不专业的。在任何一个咨询的过程中,咨询师一定是针对消费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个相应的整治方式,这必然需要一定的实践阶段来慢慢的实现,不可能一次性就达到这样的效果,追求短、频、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你明知道不合理还要去进行这样的服务,而且你也没向消费者指明,这里面就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