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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前需注意携带自己随身的物品与行李。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用虚拟号联系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乘客承诺的奖励,运输费等。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如乘客捡到其他乘客遗失的物品应将物品交给司机保管,并联系滴滴客服报备。如遇滴滴客服来电问询是否看见其他乘客的遗失物品,乘客应配合寻找。
司机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后,应第一时间用虚拟号联系乘客,积极协助乘客领取遗失物品。无法联系上乘客的,司机因第一时间联系滴滴平台报备,并妥善保管乘客遗失物品。如因司机原因造成物品破损、再次遗失的,司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物品领取事宜上,无法和乘客协商一致的,司机应在与乘客沟通后48小时内将物品送至公安部门。如乘客遗失的是生鲜易腐物品,司机联系乘客后超24小时乘客未领取的,司机有权自行处理物品。
据悉,本次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由滴滴客服物品遗失专组与平台治理部共同制定,适用于滴滴出行提供的快车、专车和豪华车服务。公示将持续7天,期间,乘客、司机和公众可通过滴滴乘客端、司机端、官方微博、微信对意见征求稿给予意见与建议。公示结束后,两周内,滴滴会结合各方给予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反馈。
6月,滴滴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贯彻出行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逐步开展一系列安全透明化行动。本次公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之后,后续滴滴还将陆续公示安全分单策略、疲劳驾驶等平台规则,让滴滴日常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规则更加公开、透明,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