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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正式发文:未成年人节目不得炒作明星子女等

2019-04-03 17:49:06    TechWeb.com.cn  参与评论()人

【TechWeb】4月3日消息,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规定》中对未成年人节目提出了数项要求,其中要求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

同时,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等。(周小白)

广电总局正式发文:未成年人节目不得炒作明星子女等

以下为《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具体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未成年人节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第三条从事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应当以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原创能力,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发展和成长规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注重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保护并重,实行社会共治,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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