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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瑞典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在确保性别平等方面最成功的国家之一,瑞典的新《王位继承法》赋予王室女性和男性同样的继承权,从而成为第一个宣布不论男女,长子(女)继承王位的君主制国家。瑞典议会中,女议员的比例约占40%。另外,瑞典在1980年代颁布了专门的《同居法》,承认同居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国民的非婚同居生育行为。近年来,瑞典生育率达到1.9,在欧洲国家中仅次于法国。
再来看冰岛,这是欧洲生育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平均每名妇女育有两个孩子。在冰岛,女性就业率超过80%。这一方面得益于冰岛相应的社会福利,比如90%的冰岛儿童都能进入到由国家出资的公立幼儿园就读。
可以看到,这些国家在降低生育成本和保障女性地位方面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1)扩大幼托服务。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法国等国,由政府提供普惠性的托儿所,帮助职业女性产后可以尽可能地恢复工作。但在中国,托儿服务严重缺乏。原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我建议把0-3岁婴幼儿的入托率提高到50%左右。要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有必要直接或者牵头兴建至少十万个幼托中心。具体方式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2)弹性办公和在家办公。提倡企业允许员工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尤其是孕妇和哺乳期的女性可以在家办公。 携程公司十年前就尝试允许部分服务人员在家处理客户请求,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反而提升了。 最重要的是,这项措施特别受到刚生小孩的女性员工的欢迎。
3)完善公共设施。到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的公共场所,随处可见哺乳室、童车走道灯等各种贴心的育儿便利设施。我们去欧美旅行,经常看到只需要一个妈妈或者爸爸,就能够独立且轻松地带着两三个小孩在商场购物。相比之下,年轻家长们在中国公共场所能够获得的帮助则比较有限,哪怕只带一个孩子出门,每次往往也需要各种兴师动众的事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