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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进入三审阶段,有望在本月26日通过,施行多年的土地征收制度将迎来重大变革。
三审有望表决通过
8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在此之前,草案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两次审议。
按照过往惯例,法律修正案一般历经二审或三审后被表决通过。因此,草案极有可能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最后一天,也就是26日被表决通过。土地管理法上次修订还是在十五年前。
8月22日下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中,程立峰委员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经第七次、第十一次常委会两次审议,从本次提请的法律文本来看已经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提请表决。
“积极继续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试验探索。本次法律修正采取积极稳妥的态度,将看得准的问题、改革实践证明可行的做法上升成为法律,对一些一时看不准、不成熟的做法,还继续开展试点。所以建议在实施法律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特别是加大土地制度综合性改革措施力度,为改革于法有据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和立法基础。”程立峰委员说。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权益。草案一旦表决通过后,将对当今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城乡土地市场的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土地管理法修订,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领域的一个难点所在。
在征地方面,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主要有三大修改,一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二是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三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距离初次审议半年之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将于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涉及到的征地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退出等有关条款将是外界主要关注所在
相对于一审稿,二审稿的修改重心放在了进一步完善征地情形及补偿标准,而在市场更为关注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呼声颇高的“吸纳宅基地‘三权分置’经验”的改动并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