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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市场化债转股难题:资本参与渠道拓宽、完善尽职免责办法(4)

破解市场化债转股难题:资本参与渠道拓宽、完善尽职免责办法(4)
2019-07-31 09:09:35 第一财经

不过,虽然监管层鼓励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但根据现行规定,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规定较为严格,比如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亿元人民币等。

由此来看,股份行单独设立可能存在一定难度,或更倾向于联合设立。“由于债转股后存在的不确定性较大,较难对未来的收益进行评判,银行在设立公司上应该还会再考虑下。”一家城商行的资管人士告诉记者,“相比债权关系,股权关系下需要思考的事情更多,比如什么时候才能退出,期限多长等,要长远考量。”

而在实践操作中,根据五大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经验,从机构筹建到正式开业至少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因此,预计2019年新设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难度较大。

对于银行而言,进行债转股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资本占用。“目前债转股投资的风险权重远高于企业贷款,比如非上市公司的风险权重有400%之高,对银行资本占用构成较大压力。”前述资管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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