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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认为,与主板相比,科创板企业的估值应该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他给出了三方面的分析,首先从公司发展阶段来看,大多数主板上市公司已经进入成长期的后半阶段或成熟期,而科创板公司相对早期,甚至包括部分尚未盈利的企业,PE/PEG等估值方法不适用于未盈利企业。其次,徐鹏表示,主板由于采取审核制且退市数量少,上市公司有“壳”价值,而科创板试行注册制,预计未来有进有出退市更加容易,“壳”价值大幅减少甚至可能逐渐消失,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科创板的估值体系。
“最后,从发行定价机制来看,主板新股上市价格基本按指导价格发行,而科创板股票在发行过程中引入多方博弈机制。例如:战略投资者被动接受价格且有锁定期,承销商按一定比例跟投,战投基金需要封闭运作等等,这些会对科创板股票定价有明显的影响。”他称。
关于科创板企业估值,徐鹏还提出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对于多数高科技公司来说,业务扩张迅速但当前仍然亏损的情况可能也屡见不鲜,对于这些从事新业务、新产品或者运营模式发生重大改变的科技公司来讲,在净利润尚未完全体现时,可以考虑用自由现金流FCF构成P/FCF指标来进行估值。若FCF依然为负,则可采用正值的销售额S代替,以市销率P/S指标来进行估值。
而针对某些前期投资巨大导致巨额折旧摊销扭曲盈利的高科技公司,企业价值倍数法(EV/EBITDA)是一种常用的估值方法,其本实质是市盈率(P/E)估值的变种,在使用方法和原则上大同小异,只是选取的指标口径有所不同,避免了折旧政策差异以及折旧反常等现象对估值合理性带来的影响。
最后他提出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估值,“通常会符合市值高、持股比例低的特征,且处于行业激烈竞争背景下,需要巨额募资来解决资金缺口。”徐鹏称,同股不同权制度带来的机会在于:第一、同股不同权制度打破了科技企业在A股上市的障碍,有助于抬升整体估值;第二、国内投资者有机会分享企业成长红利。若以推行同股不同权制度更为成熟的美股市场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大多数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2018年股价都出现了上涨,同股不同权的架构并不必然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究其根本,还是要看公司本身的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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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7月2日消息,科创板第一股华兴源创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已在7月1日出炉,今日科创板又迎来了睿创微纳与天准科技,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均在今日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