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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3)

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3)
2019-06-06 09:20:29 第一财经

何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草案并未进一步明确。业界专家多数认为,此次修法仍将禁止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对楼市供地格局影响不大。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发布过全国集体经营性用地的统计数据,曾有学者统计称全国大约有4000万亩存量集体经营性用地。不过,这个数据并未获得官方认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草案关键点是“经营性用途”。换言之,这次改革涉及的建设用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经营性用途,没有涉及包括宅基地、小产权房在内的居住类用途。

但与草案规定的“经营性用途”相比,近几年地方实践又“跑在了立法前头”,即将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扩展到了居住用途上。

在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规划资源委发布消息,大兴区瀛海镇3宗集体建设用地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宗地将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且对外销售,销售均价为29000元/平方米。

“大兴此类地块,无论是从北京市场还是全国市场,都属于重大创新内容。”严跃进说。

北京大兴区是农村“三块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之一,这项试点将在2019年底结束,其相关经验也将纳入土地管理法的修法之中。草案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条文再度进行修改,也存在较大可能。

增值收益如何划分?

可以入市的集体建设用地,便具备了资产、资本的属性。自2015年开展至今的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可为此提供更直观的数据。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去年12月表示,33个试点县(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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