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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2)

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2)
2019-06-06 09:20:29 第一财经

一般而言,一些法律修正草案在初审之后,还会根据审议情况进行相应修改,然后提请二审。

市场期待细则

土地管理法的这些修改内容直面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关键问题,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更是关系到土地供应格局的变化,因此一经披露,便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

“草案如果获得通过,对整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会有一个非常大的突破。”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冯奎认为,土地是极其重要的要素,城乡高质量发展涉及到好多体制机制的障碍,现在都跟土地密切相关。

冯奎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而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先收归国有,将产生多种效应。第一,它增加了产业用地;第二,增加农民收入,原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归国有,大部分收益会由政府获得,农民分得的比较少,以后有望改变;第三,改变了原先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增收的做法,他们需要更多地考虑转型,这也是增量效应。

虽然草案内容令业界一度兴奋,但作为一项土地制度的基本法律,其更注重制度性和原则性,而在实际操作层面,还需要很多配套法规来规范和提供操作指引。

这也是自然资源部要“超前谋划”《实施条例》修改的主要因素。

譬如,按照草案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但何为经营性用地?如何划定范围,将决定可以入市的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有多少,进而才能判断这个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按照草案,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条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且明确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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