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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体现出对投资者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证券市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后,能够及时获得赔偿,也是投资者权益保护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目前,证监会已经建立了涵盖适当性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以及持股行权等方面的立体化保护机制,累计帮助投资者获得约25亿元补偿,另外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下称“投保基金”)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拨付赔偿金超过225亿元。
但这一数字尚未包含仍在诉讼调解过程中的赔偿金额。
第一财经记者从投保基金方面获悉,为了提高投资者获赔的效率,投保基金已经在近两年探索出一种“共管账户”模式,上市公司将阶段性赔偿资金打入该账户,由投保基金监督执行,使得大部分投资者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的几天内就可拿到赔偿。
目前,该模式已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写入了《关于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相关专业机构在调解期间,可与被告共同设立共管账户,由被告先行存入预付损失赔偿金,用于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向投资人支付损失赔偿金”。
“在这种共管账户模式下,投资者为了更快拿到钱可以打一些折扣,上市公司也可以和投资者协商赔偿金额,因而愿意更快支付。这种方式既提高了赔偿执行的效率,也有效提升了投资者接受调解的比例。”投保基金法律部副总监龙非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投资者不用再担心胜诉之后拿不到赔偿的问题。
三方共管,专款专用
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怎么办,有没有人管?答案肯定是有的。目前在证监系统内,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专门的投资者保护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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