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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今年转移支付口径大调整,最主要原因是与中央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配套。2019年开始,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正式启动。
由于专项转移支付限制了地方自主使用财力,导致“买酱油的钱不能打醋”,近些年转移支付改革一大重点就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比如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个数进一步下降至73个,较2013年的220个减少66.8%。
而经过2019年转移支付口径大调整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进一步大幅压减,金额占转移支付比重从2018年约37%降至2019年约10%。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此次调整导致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口径变化太大,虽然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但资金使用性质仍是专款专用。因此还是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化的问题。
此前审计署曾建议财政部应加快推进转移支付改革,防止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化”。此前《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7大类90个子项中,有66个具有指定用途。
1月31日,证监会宣布,就修订整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