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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高速增长用户需求而来的,是该市场的诸多不规范。
刘小明曾表示,共享单车和其他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性竞争、无序停放、用户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其中押金安全和稳定风险就比较突出,已经发生了多起企业挪用押金、退还不了用户押金的维权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
去年,共享单车企业ofo公司本部多次发生用户讨押金事件。自去年12月17日开始,数百名ofo用户到北京海淀区公司总部楼下,申请线下退还押金。一位押金退还流程已走了一个多月的ofo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不是为那199块钱,我就为讨回一个说法”。
去年12月18日,随着消息的传播,越来越多被拖欠押金的用户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截至当日20时37分,通过线上和线下排队退押金用户已突破1000万人。19日,ofo总部所在大厦仍聚拢大批群众,年龄层跨越老中青。
由于现场人数太多,ofo安排用户现场填写个人信息,并等候支付宝退还押金的解决方案。此后,有部分ofo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10~30天的时间内,押金确实已经退回;也有部分用户表示,仍在等待中。
同样在去年12月,多位用户在东四环的汽车分时租赁平台途歌(TUGO)总部现场,排队登记等退押金。第一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时有新到的用户在前台排队登记退押金,不同于几百元的单车押金,途歌押金高达1500元。
可以看到,退押金难已经成为了共享出行的“流行病”。这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2017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该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