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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重拳整治共享出行:“用押金获利,这条路走不通了!”(2)

2019-03-20 09:29:4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伴随着高速增长用户需求而来的,是该市场的诸多不规范。

刘小明曾表示,共享单车和其他新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性竞争、无序停放、用户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其中押金安全和稳定风险就比较突出,已经发生了多起企业挪用押金、退还不了用户押金的维权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

去年,共享单车企业ofo公司本部多次发生用户讨押金事件。自去年12月17日开始,数百名ofo用户到北京海淀区公司总部楼下,申请线下退还押金。一位押金退还流程已走了一个多月的ofo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不是为那199块钱,我就为讨回一个说法”。

去年12月18日,随着消息的传播,越来越多被拖欠押金的用户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截至当日20时37分,通过线上和线下排队退押金用户已突破1000万人。19日,ofo总部所在大厦仍聚拢大批群众,年龄层跨越老中青。

由于现场人数太多,ofo安排用户现场填写个人信息,并等候支付宝退还押金的解决方案。此后,有部分ofo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10~30天的时间内,押金确实已经退回;也有部分用户表示,仍在等待中。

同样在去年12月,多位用户在东四环的汽车分时租赁平台途歌(TUGO)总部现场,排队登记等退押金。第一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时有新到的用户在前台排队登记退押金,不同于几百元的单车押金,途歌押金高达1500元。

可以看到,退押金难已经成为了共享出行的“流行病”。这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2017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该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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