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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护航高科技企业中国投资(3)

2019-03-18 09:49:5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过去,境外投资者在电信、媒体和科技等领域有投资限制,而这些领域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国外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的科技公司采取了VIE的架构。而政府考虑到这种架构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产业确实有帮助,一直既未对此肯定,也不列入违法,因此VIE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方健认为,中国对外商整个监管体制的改变,也会使得未来的并购交易更容易发生。“审批制度会慢慢削减,国民待遇也会逐渐实现,行政性的条款会减少。”

《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此外,《外商投资法》施行前按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企业组织形式等。

“五年内的合资企业都要改成《公司法》的结构,按股权比例来分红,这意味着优先股等的安排,都要按照《公司法》。”方健表示。

对于合资企业而言,未来很大一部分工作将是修改合资协议中的条款。合资企业大多集中在传统的能源、交通、汽车、金融等领。不过包括长城、北汽等车企都已经表示,他们暂时没有看到新法律所产生的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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