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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重磅新规利好利空?看完这篇全明白了

2019-03-08 16:07:5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3月8日,一则名为《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引起了整个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高度关注。

多位PPP业内资深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这份文件首先明确了PPP还是得做,但必须规范地、高质量地做下去。而PPP项目是否规范的界限,在这份文件中得以明确,PPP未来支出责任和隐性债务关系也较之前更为明确。这有利于稳定PPP投资者和地方政府预期。

不过,为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一些较为严格的条款,将压缩PPP施行空间。

“简言之,就是PPP要做就合规做,量力而行,值得(物有所值)才做,否则就别做。PPP只是公共产品交付的一种模式,不能包打天下。”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教授告诉第一财经。

明确界限是利好,但空间压缩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引入社会资本介入公共服务领域,2014年中央大力推广PPP模式,经过三年多野蛮增长后,2017年开始对PPP进行规范,去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对不规范PPP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仅财政部的PPP项目库清理2557个、涉及投资额3万亿元。

大规模清理整顿后,PPP市场一度低迷,甚至有人认为政府不再做PPP。但这显然是误解,政府希望规范地推进PPP项目,但PPP项目规范与否的界限不清,让地方政府和投资人很苦恼。

上述《意见》就是解决这一问题,它首次列出了PPP正负面清单。

比如,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规定比例,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属于规范PPP项目。而不规范情形之一,是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向社会资本回购投资本金、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还款承诺等方式,由政府实际兜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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