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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全套规则十大细节解读(4)

2019-03-04 16:59:5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做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做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做出之日起6 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做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 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20个交易日+24个月。

由于科创板允许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再加上创新企业不以净资产规模及历史盈利水平论英雄,这意味着传统的市盈率与市净率估值方法或失效,估值与投资风险将增大,这也是科创板+注册制的包容性特质。为了隔离风险、保护小散,科创板设置了投资者适当性条件。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也就是说,不能同时达到这两个条件的小散,将被科创板拒之门外。

五、网下配售:IPO定价市场化,小散可间接参与。

科创板IPO定价将市场化,不设23倍发行市盈率的上限管制。在网下配售环节,应当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QFII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50%优先向公募产品(公募基金及公募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配售,而且优先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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