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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收罚单,好闺蜜刘姝威又“开炮”了,证监局该处罚谁?

2019-02-12 11:42:5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格力电器(000651.SZ)董事长董明珠被认定信息披露违规,刚刚当上格力电器独立董事的“好闺蜜”刘姝威这次挺身而出,要拉格力电器“老冤家”美的集团(000333.SZ)董事长方洪波“落水”。刘姝威认为,监管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信息披露违规的“罪名”是否两家应承担?格力、美的这对白电“老冤家”,从相互挖角人才,到相互指责侵犯专利,到现在相互指责信息披露违规。而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在非交易时段,公布业绩预测数据是否算违规,在法律界存在一定争议,监管机构又该如何出手?

董小姐被证监局警示

1月16日下午举行的格力电器股东大会当中,董明珠提前公布了格力电器业绩预测,事后公司董事会秘书望靖东表示,董明珠透露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其行为不构成信披违规。

但望靖东这个说法,无法改变董明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违规的事实。

2019年1月31日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关于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称:“董明珠:经查,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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