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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2月1日发布决定书称,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称,董明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董明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决定书还称,如果董明珠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责编:李志12月3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006.SH,东风汽车)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称,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合同披露不及时和交易合同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