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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政策应有益于产业健康发展(2)

2019-01-30 09:18:1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政府应加强补贴政策设计

531新政给光伏行业带来诸多影响。首先,最为直观地反映在装机规模上,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新增装机容量增长缓慢,让近来快速发展、势头很好的分布式光伏也放缓了增长。其次,从光伏企业看,政策颁布后光伏企业股价暴跌,光伏企业市值大幅缩减,造成了投资者对未来光伏产业发展的恐慌和担忧。有部分企业净利润大幅度下跌,光伏行业将经历整合和洗牌,而被洗出去的不一定是差的企业,有可能是资金链断裂的好企业。再次,从光伏产业的产品价格看,大量过剩的预期会使单晶硅等产品的价格大幅下降,组件价格也跟随着大幅下降。另外,对现有已经合法批准开建或者进展很大的项目而言,未来补贴是否还存在和补贴是否能够到位是最为担忧的问题。

面对如上情况,笔者认为政府需要加强补贴政策设计。

首先应该给光伏补贴一个下调的预期。下调的预期能给一些光伏企业缓冲的时间,以及做好准备。政府可以向德国学习,提前发布明确的补贴降低与退出时间表,给予市场确定的预期,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抑制抢装等行为带来的低效装机。有预期的补贴减少可以倒逼光伏企业更加主动地降低成本,也可以促使他们选择更经济性的项目,包括研究消纳问题和如何更好地实现发电与用电的结合,以保证项目收益。

其次,政府应该改变补贴设计,采取份额补贴。换句话说,政府应该合理地设置能够获得补贴的规模限额,以防止光伏企业不考虑市场快速扩张,带来产能过剩和补贴浪费。通过改变补贴设计,转变为份额的补贴形式将一定程度减少政府的补贴负担。而且,设置补贴份额有利于使国内光伏市场的需求稳定在合理的水平,这将有益于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政府还应该改变产业链的补贴点,将补贴用来支持光伏的技术创新。只有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才是永久的。21世纪必然是新能源的发展世纪,这是共识,而新能源创新最重要的突破会是太阳能。太阳能领域创新将改变整个能源系统。光伏的研发与技术进步仍然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持,政府需要通过更好的补贴设计,使得补贴政策有更大、更灵活的操作空间,并立足长远解决光伏发展问题。

最后,利用目前产能过剩,通过降低非技术成本和采用其他政府工具,如绿色证书、优先调度等,有效推动光伏平价上网。

(作者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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