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房租抵扣房东抵制,反映个税改革尚有空间(3)

2019-01-10 17:25: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然而,“零年薪”行为未必是真高尚,在一定程度是套路满满。“炮手”董明珠就曾抨击过那些只拿1元年薪甚至1分钱不拿的创始人,不拿这年薪,然后各种开支走公司账就可以很巧妙地达到避税目的。

而最不合理的地方是,劳动所得多征税,投机所得反而少征税。

当广大普通百姓靠勤劳很难再致富,劳动者反而成了整个食物链中最被鄙视的底层;当社会价值观普遍认为,获取财富不再靠劳动创造而是要靠资本投机时,危险即将来临,因为不劳而获的投机思维传染性太强,会很快激发全民赌性大爆炸,一旦如此,所谓的工匠精神、技术创新就将化为泡影。

操作层面尚有提升空间

除了上述落差和滞后,落实到具体层面,个税改革在具体操作层面尚有提升空间。

事实上,任何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都得接地气,不能脱离方方面面的实际。

拿个税法案中的多项抵扣而言,从可操作性上看,在中国各地区离散度极大,各种复杂情况共存,国民性善巧方便的条件下,存在审核难、取证难、证明难等现实问题,而大数据能否真正做到疏而不漏,税务部门能否承受大量审核工作也尚存疑问。此次房租抵扣遭遇房东抵制就暴露了问题的冰山一角。

类似这样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此次个税改革中。此前,财税58号文规定,7月1日起科技成果转化奖金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科技界反应强烈,被认为是“增强了科技人员的获得感”,“将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然而,创新是全社会的事,是系统工程,不只是科研成果转化这一小段,还离不开基础教育、大学教育这几段。税收政策如何在这些环节体现?

只要将格局放大,将细节做细,中国税改空间还有很大,只不过大多隐藏在制度性的软肋中,如对待财产性收入,增税与减税的选择,间接税与直接税的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协调等。

(作者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福卡智库首席经济学家)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福卡智库”微信公众号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