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房东担忧缴税租客担心涨租 房租抵扣烦恼真的存在吗

2019-01-07 09:56:55  中国之声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

租客申请房租抵扣个税房东要补税?12366工作人员:目前无明确口径

央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李行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其中,租客申请通过房租抵扣个税是否会导致房东涨租金的话题引发热议。在多篇网上的文章中,有房东表示,将其个人出租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后,可能面临额外税负,租客则担心减负不成,反倒可能因此承担更高的租金。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继续申报就要租客退房。

网络中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中称,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即全额租金3000元乘以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记者了解到,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表示,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的差异较大,有的省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低至4%。

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北京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租的综合征收率为5%。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以月租300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应交税款为150元。网络文章中所称12%的税率和房东应交税额存在夸大嫌疑,并不准确。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