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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希望能够通过个税抵扣节约部分开支。而对于房东来说,租客提供的信息是否会成为未来税务部门向房东征税的线索和依据、房主是否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是其最为关心的焦点。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在北京西城区租房的租户齐先生表示,填报信息中并没有租金金额等详细信息。他说:“我前两天按照单位的要求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相关信息,我在填报过程中只填写了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租房的地址,(系统)并没有要求填租金等信息。我在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已经留下了(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所以就直接填上了,也没有与房东去沟通,目前房东没有因为这个情况来找我协商关于税(个税抵扣)的问题。”
也有网友提出,即使是以4%-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个人出租住房者的相关税费,出租住房者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告诉记者,现在担心税务机关会不会根据租客填写的申报材料让房东补税、房东会不会因此转嫁成本提高房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一方面,目前相关工作还处在填报和收集信息的阶段,由于申报量很大,“门牌号填错一个数”,都可能对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扰,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务部门去找房东一一核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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